離婚案件中關於撫養費支付年限是多久?

離婚案件中關於撫養費支付年限是多久?

一、離婚案件中關於撫養費支付年限是多久?

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

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不能獨立生活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二、確定子女撫養費數額參考哪些因素?

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對於原定標準雖然不合理,但原定協議後,沒有發生新的情況變化,全部承擔或者承擔主要子女撫養費的一方,仍有能力全部承擔或承擔主要子女撫養費的,其要求變更撫養費的請求不能支援。對於在訴訟過程中協議離婚時,一方為了達到離婚目的,而答應承擔全部或主要撫養費,但其實際上並無這種能力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干預,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離婚案件中除了要處理財產分割外,也要解決孩子撫養的問題。在撫養費支付方面,可以參考最高法的相關司法解釋確定數額。而撫養費的支付年限是到孩子成年,也就是年滿十八歲。撫養費原則上一次性支付,這對於雙方都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