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撫養費民事訴訟判決後沒有錢交怎麼辦?

社會撫養費民事訴訟判決後沒有錢交怎麼辦?

一、社會撫養費民事訴訟判決後沒有錢交怎麼辦?

根據《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 》規定,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人民法院可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等。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沒錢交社會撫養費,法院判決後,只能強制執行財產,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二、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是指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公共社會事業投入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徵收的費用。社會撫養費屬於行政性收費,具有補償性和強制性的特點。2002年8月2日,國務院經國務院令第357號公佈了《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對徵收社會撫養費問題作出了規定。

廣東省衛生計生委2013年12月4日通報,2012年度廣東省社會撫養費徵收金額為14.56億元。至此,已有24省份公開2012年社會撫養費徵收額,總計近200億元。向社會公開其社會撫養費年度徵收情況,結果則是各地徵收額差異懸殊。其中“冠軍”江西省高達33.8618億元,最後一位青海則僅有350.48萬元。

國家也在制定計劃逐步的進行對社會撫養費,公開公示。

2017年8月,北京市政府決定對《北京市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作修改,在超生兒社會撫養費上,對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三個及三個以上子女的夫妻,每多生育一個子女,按照規定基數的1至3倍徵收。

自“全面兩孩”政策正式落地以來,全國30個省份修改了計生條例,其中20餘省份明確了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

在上個世紀中,因為人口的基數過於龐大,所以人口增長的速度也是過於快速,國家為了控制人口增長速度,也是推出並實行了獨生子女政策,如果有家庭違規生育二胎,也是要繳納社會撫養費,在計算社會撫養費時會根據當地的平均收入和家庭的實際情況來確定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