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沒約定孩子的撫養費起訴時效是多久?

離婚協議沒約定孩子的撫養費起訴時效是多久?

一、離婚協議沒約定孩子的撫養費起訴時效是多久?

離婚協議沒約定孩子的撫養費起訴時效是: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追討撫養費是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的,當事人可以在知道給付人不給付撫養費時起訴給付人。離婚協議書是經過民政局辦理離婚證,確認的離婚協議由民政局存檔,由男女雙方各執一份。

離婚協議書一直有效。離婚後,男女雙方可以再次就離婚協議書中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的內容,重新達成一致協議,並以書面形式訂立補充協議,協議內容不違反我國法律及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合法有效。

二、訴訟時效沒有限制的情況有哪些?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三、撫養費具體數額如何確定?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撫養費應怎麼給付?

1、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2、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給付。

五、子女撫養費可以由一方全部負擔嗎?

1、如果協商一致,是可以的,當然,如果有證據顯示承擔全部撫養費的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則不可以。

2、即使達成上述協議後,如果過一段時間後,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

離婚協議沒約定孩子的撫養費起訴時效並沒有相關的時間限制,因為撫養費的問題涉及到子女的生活和教育問題,因此不適合規定在某一個特定的時間限制範圍之內,法院也應當積極的進行調解,為沒有獲得撫養費的子女追討撫養費,以保障其基本的生活保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