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財產分割

分割夫妻財產方式如下:
1、法定夫妻共同財產,實行均等分割,如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但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除外;
2、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實行約定比例分割,如夫妻書面約定歸夫妻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財產;
3、考慮夫妻雙方在離婚問題上是否存在過錯,合理確定分割比例,以體現在財產分割上的實質公平。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夫妻的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