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婚後雙方沒有簽訂婚前財產屬於雙方共同所有的,那麼視不可以進行分割的,二婚的夫妻離婚時,對一方婚前的財產是無權進行分割的,男女離婚時只能分割雙方共同的財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