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訴訟撫養權利對方不出庭怎麼辦

提起訴訟撫養權利對方不出庭怎麼辦
律師解析:如果對方拒不出現,可以公告送達。
如果經法院合法傳喚,被告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在起訴變更撫養權被告不出庭,法官可以根據自己對客觀情況的主觀認識來判斷是否應變更孩子撫養權,再結合子女的實際情況及原告的撫養能力做出缺席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規定: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