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期間小孩是歸誰撫養

起訴離婚期間,男女雙方的夫妻關係並沒有解除,仍然屬於夫妻,孩子仍然由雙方共同承擔撫養義務。但如果雙方感情破裂,已經分居這種情況下雙方可協商孩子暫時跟隨其中一方共同生活或輪流撫養。可以將離婚時子女撫養權歸屬判決依據作為參考。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起訴期間小孩是歸誰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