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領證一年後,如果出現婚姻無效情形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由法院進行判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三)未到法定婚齡。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