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婚前協議的條件有什麼呢

訂立婚前協議的條件有:
1、雙方必須出於自願訂立財產協議,不能隱瞞、欺詐、脅迫,也不能乘人之危。基於不真實的意思表示所訂立的協議是無效的。
2、協議的內容必須合法,既不能規避法律,也不能違反公序良俗
3、協議的物件必須是夫妻財產,不屬於夫妻所有的財產不能成為協議的客體。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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