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連落戶新政策
在《舉措》中,大連市公安局內保、治安、消防、交通、出入境等部門不斷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干預,推出了優化視窗服務、縮短審批時限、簡政放權,優化企業辦理行政事項3大類12條具體舉措。其中,為振興企業發展所需的人才創造綠色落戶通道,對博士以上學歷人才,不需要網上申請,即可到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直接申請落戶。
1、買房落戶
目前大連買房落戶政策為:主城區為需購買單套新房70平以上全款或貸款還清,二手房90平以上或非住宅70平以上全款或者貸款還清,並且在大連有一年的社保,就可以在大連落戶。
在新市區、旅順口區購買新房或二手房,單套住宅建築面積達到50平方米以上,並且在大連有一年的社保,就可以在大連落戶。
2、人才落戶(下列條件需全部符合)
(一)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含境外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四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國家職業資格僅限於《大連市緊缺職業工種目錄》)或我市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二)與我市各類單位簽訂1年以上(我市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須簽訂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並參加社會保險(具有四級國家職業資格的須參加社會保險滿1年,我市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須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
(三)距法定退休年齡15年以上(四級國家職業資格年齡可以適當收緊,高階人才年齡可以適當放寬)。
3、投資落戶
符合下列投資納稅條件之一,且依法經營1年以上的人員,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合法穩定住所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一)個人在主城區有合法穩定住所並註冊資金120萬元以上、年納稅8萬元以上;
(二)個人在新市區有合法穩定住所並註冊資金80萬元以上、年納稅5萬元以上。
4、投靠落戶
符合下列投靠條件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合法穩定住所的無業人員,可以在被投靠人合法穩定住所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一)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戶口在主城區並結婚滿2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戶口在新市區並結婚滿1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戶口在新區;
(二)投靠的未成年子女,父母有一方常住戶口在我市,或因父母均系現役軍人等情況被投靠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常住戶口在我市;
(三)父母雙亡的未成年子女,其投靠的監護人常住戶口在我市;
(四)身邊無子女的父母,可以申請1名無業未婚子女投靠;
(五)被投靠的子女常住戶口在主城區、新市區,其登記常住戶口5年以上,投靠的父母年齡合計滿130週歲,或投靠的單親父親滿65週歲、單親母親滿60週歲;
(六)被投靠的子女常住戶口在新區,投靠的父母年齡合計滿130週歲,或投靠的單親父親滿65週歲、單親母親滿60週歲。
符合下列投靠條件之一,且需要辦理工作調動的夫妻投靠人員,可以在被投靠人合法穩定住所地(引進人才也可以在被投靠人工作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一)投靠的配偶符合引進人才登記常住戶口條件;
(二)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戶口在主城區且有合法穩定住所、結婚滿2年;
(三)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戶口在新市區且有合法穩定住所、結婚滿1年;
(四)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戶口在新區且有合法穩定住所。
二、大連落戶條件
(一)暫住人員落戶條件
1、在主城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穩定職業滿5年,並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5年以上;
2、在新市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穩定職業滿1年,並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1年以上;
3、在新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穩定職業。
(二)引進人才落戶條件
1、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含境外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四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國家職業資格僅限於《大連市緊缺職業工種目錄》)或我市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2、具有普通中等專科學校學歷或四級國家職業資格;
3、與新區各類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並參加社會保險;
4、距法定退休年齡15年以上。
(三)公務員落戶條件
1、經市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錄用,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專科以上學歷,距法定退休年齡15年以上;
2、經我市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准調入,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專科以上學歷,距法定退休年齡15年以上。
(四)有住房者落戶條件
1、在我市有合法穩定職業的個人在主城區(旅順口區除外)購買商品房單套住宅建築面積達到70平米或單套非住宅建築面積達到50平米;
2、在我市有合法穩定職業的個人在主城區(旅順口區除外)購買存量房單套住宅建築面積達到90平米或單套非住宅建築面積達到70平米;
3、在我市有合法穩定職業的個人在新市區、旅順口區購買商品房(或存量房)單套住宅建築面積達到50平米或單套非住宅建築面積達到30平米;
4、個人在新區購買商品房或存量房。
5、在旅順口區購買房屋落戶的人員(達到主城區落戶條件除外),其常住戶口5年內不得遷入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和高新技術產業園區。
(五)“三投靠”落戶條件
1、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戶口在主城區並結婚滿2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戶口在新市區並結婚滿1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戶口在新區(夫妻雙方均有職業符合上述無業人員“夫妻投靠”准入條件的,應當提交就業證明,並按無業人員“夫妻投靠”審批程式申請辦理);
2、投靠的未成年子女,父母有一方常住戶口在我市,或因父母均系現役軍人等情況被投靠的祖(外祖父母)常住戶口在我市;
3、父母雙亡的未成年子女,可投靠常住戶口在我市的監護人(其法定監護人僅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祖父母、外祖父母和第二款規定的兄、姐);
4、身邊無子女的父母,可以申請1名無業未婚子女投靠;
5、被投靠的子女常住戶口在主城區、新市區,其登記常住戶口5年以上,投靠的父母年齡合計滿130歲,或投靠的單親父親滿65週歲、單親母親滿60週歲;且投靠人在直轄市、省會市、計劃單列市以外的城市無子女;
6、被投靠的子女常住戶口在新區,投靠的父母年齡合計滿130歲,或投靠的單親父親滿65週歲、單親母親滿60週歲;且投靠人在直轄市、省會市、計劃單列市以外的城市無子女;
7、投靠人申請落戶,被投靠人須有合法穩定住所且與本人戶口登記一致,否則不予辦理落戶;
8、被投靠人因本人無合法穩定住所而與父母、子女共同居住,父母、子女取得穩定住所合法所有權或使用權,且無房屋權屬糾紛的,可視為有合法穩定住所。
新的落戶政策也是在順應時代和社會的發展變化。改革一些不適合適合發展需要的政策,出臺一些新的有利於人才發展和社會發展的新政策。只要滿足條件的朋友就可以申請落戶,成為真正的大連人,享受大連城市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