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信用卡詐騙罪怎麼辦

一、犯了信用卡詐騙罪怎麼辦

犯了信用卡詐騙罪怎麼辦

如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建議自第一次被訊問或者被公安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及時委託律師介入處理。

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數額較大財物的行為。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詐騙罪如何認定

認定詐騙罪應注意該罪與其他幾個罪名的界限:

1、詐騙罪與借貸行為的界限。

借款人由於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帳,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罪。

2、詐騙罪與代人購物拖欠貨款行為的界限。

對以代人購買緊缺商品的名義,取走貨款,沒買到東西,又擅自挪用貨款,拖欠不還款的行為,應著重考察其真實目的、雙方的關係、事情的起因、代辦人的具體行為、拖欠的情節、後果等等,從而正確判斷其是否有非法佔有的意圖。如能明確想代人購物,因故未能買到挪用仍擬歸還的,不能以詐騙罪論處。如果以代購為名,行詐騙之實,騙取大量財物,大肆揮霍,根本無意歸還,也無力歸還的,應以詐騙罪論處。

3、詐騙罪與集資辦企業因虧損躲債的界限。

如果確實是集資經商辦企業,但因經營不善,虧損負債,為躲債而外出,仍屬財產債務糾紛。這同詐騙犯以集資辦企業為名,撈到錢財就逃之夭夭,以實現其非法佔有的目的,有本質區別。

個人惡意透支信用卡里的錢,就構成了信用卡詐騙罪,犯罪嫌疑人在公安立案時,就要立即聘請律師介入,通過律師來給自己進行辯護,同時犯罪嫌疑人有什麼想法也可以及時的律師溝通,一般罪名成立判處的量刑在五年以下或者十年以上至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