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匯票背書轉讓流程

一、銀行匯票背書轉讓流程

銀行匯票背書轉讓流程

1、匯票正面填寫日期、收款單位名稱、金額;

2、背面寫開戶行名稱,蓋本公司財務章、法人章,並註明委託收款字樣,標明日期即可;

3、如果是委託銀行收款也要背書的,背書人就應填收款銀行的名稱,或在背書的地方寫上被背書公司的名字,然後在下面的方框裡蓋上公司預留銀行的印鑑章即可。

《票據法》第二十七條 持票人可以將匯票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一定的匯票權利授予他人行使。

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匯票不得轉讓。

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規定的權利時,應當背書並交付匯票。

背書是指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並簽章的票據行為。

二、匯票背書的特點

銀行承兌匯票背書的主要特點是:背書是一種附屬票據行為;是一種要式法律行為;是持票人所為的法律行為;背書的主要目的是在於轉讓票據上的權利。

在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背書轉讓匯票權力時,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有關的記載,並且應該將匯票進行交付。由於銀行承兌匯票可以通過背書的方式進行轉讓,所以匯票的流通性大大的增加了。但是如果背書人不願意將此匯票繼續背書流通下去,也可以在匯票的背面記載“不得轉讓”的字樣,此匯票就屬於不能夠背書轉讓的匯票。此種銀行承兌匯票的轉讓的效力就是:在一般情況下,匯票是不能夠繼續轉讓的,但是如果被背書人繼續轉讓此匯票,則背書人對在記載不得轉讓的字樣以後取得票據的權利人不承擔義務。這種做法就限制了票據的流通性,保護了當事人的意思。

同時,為了使銀行匯票安全的使用,所以必須採取一定的手段來確保其安全,對銀行彙報進行背書,但背書以後還需要有確認的簽名。但如果大家遇到了與匯票背書相關的難題,請聯絡我們本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