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民事上訴後多久開庭?

一、公民民事上訴後多久開庭?

公民民事上訴後多久開庭?

公民民事上訴後三個月內開庭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民事案經中院終審可上訴到高院嗎

我國實行二審終審制,故終審判決不得上訴。

民事訴訟法147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期限應從判決書裁定書送達當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決書裁定書不能同時送達當事人的,上訴期限從各自收到判決書,裁定書之次日起算。

民事上訴在一審法院還是去中級法院

1、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是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 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很多公民在遭受到他們無法承受的侵害後就會抱著信任的態度去請求法院的幫助,但是法院也是按照事實和證據而不是公民的一言之詞就直接判決的,如果公民拿出的證據不能直接成為對方的負責的依據就可能使判決令人不滿意,而提起的二審也會在公民提出後的三個月之內開始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