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司預算金怎麼判刑?
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司預算金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司預算金滿足哪些條件可以逮捕嫌疑人?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司預算金定罪證據有哪些型別?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四、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司預算金可以辭退員工嗎?
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司預算金的,可以辭退員工。根據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綜上所述,如果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司預算金,可能構成職務侵佔罪,對於職務侵佔罪的判刑標準,法律制度中規定的非常明確,但侵佔數額不同,量刑標準也不一樣,且法院在審理職務侵佔案件的時候,法官對於量刑標準都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