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六項責任主體違法了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工程質量對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業主都有著非常重要的關係,一旦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小到影響使用,大到影響社會的安全。本著工程質量無小事的原則我國對工程質量,特別是監理的責任要求都有著較為嚴格的要求。下面小編就問你解答工程質量六項責任主體違法了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工程質量六項責任主體違法了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建築工程專案總監理工程師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行政處罰規定

一、違反第一項規定的行政處罰

專案總監未按規定取得註冊執業資格的,按照《註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對專案總監實施行政處罰。專案總監違反規定受聘於兩個及以上單位並執業的,按照《註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規定對專案總監實施行政處罰。

二、違反第二項規定的行政處罰

專案總監未按規定組織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對監理單位實施行政處罰;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對專案總監實施行政處罰。

三、違反第三項規定的行政處罰

專案總監未按規定組織專案監理機構人員採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實施監理造成質量事故的,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對專案總監實施行政處罰。專案總監將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按合格簽字的,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對監理單位實施行政處罰;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規定對專案總監實施行政處罰。

四、違反第四項規定的行政處罰

專案總監發現施工單位未按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施工未要求施工單位整改,造成質量事故的,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對專案總監實施行政處罰。

五、違反第五項規定的行政處罰

專案總監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未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未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未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對監理單位實施行政處罰;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對專案總監實施行政處罰。

六、違反第六項規定的行政處罰

專案總監未按規定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未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的,按照《註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規定對專案總監實施行政處罰。專案總監將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籤認的,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對監理單位實施行政處罰;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規定對專案總監實施行政處罰。

將視情況按照上文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我們國家的建設監督權利主要在監理手中。監理的把關直接關乎到建築物的質量好壞,建築物的安全與否。所以我國對監理的管理制度一直從未鬆懈,以保證建築物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