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節下不宜視為強制保險中的第三者

什麼情節下不宜視為強制保險中的第三者
律師解析:不宜視為強制保險中的第三者的情節:
(一)交通事故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二)發生交通事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的;
(三)其他法律規定的情形。
強制保險是以法律、行政法規為依而建立保險關係的一種保險。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