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安全責任承諾書怎麼寫?

監護人安全責任承諾書怎麼寫?

一、監護人安全責任承諾書怎麼寫?

監護人安全承諾書

我是學生的家長(監護人),教育和管理孩子,確保孩子安全是家長(監護人)應盡的義務,作為家長(監護人),我鄭重承諾將教育並監督孩子做到如下幾點:

1、不私自到河流、水庫、池塘、水井等危險的水域邊玩耍;不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乘坐報廢車、超載車和“三無”車輛,不騎車上路,不闖紅燈,不橫穿馬路,上、下車不擁擠。

3、不玩火,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不獨自野外用火;到公共場所自覺辨別安全標識,熟知消防通道;瞭解居家用電常識,正確使用液化氣等廚房燃氣裝置。

4、不結交不良團伙,不攜帶任何管制刀具及手機、MP3等貴重物品進入校園。

5、瞭解陰、雨、霧、颱風等天氣預報,做到早預防、早防範、早排除。

6、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不攜帶大額零花錢,不吃零食,不購買小攤小販的“三無”食品;不暴飲暴食。

7、熟知父母的姓名、聯絡方式及家庭住址;居家或外出不與陌生人交流,不將家庭資訊告訴陌生人;外出活動前告知家長:同伴、內容和返回時間。

8、掌握學校作息時間和有關規定,不早到,不遲退,及時接送。

9、遵守學校請假制度,有事或生病不能到校時,書面請假或電話告知班主任;身體有特殊體質的,及時書面告知班主任。

班主任簽名:學 生 籤 名:

家長/監護人簽名:

20xx年9月10日

二、監護人的職責有什麼?

監護人的職責包括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兩個方面。對未成年人的人身監護,以教養、保護為目的。對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以保障其本人及社會的安全,並促其恢復健康為目的。至於財產監護,監護人得依法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監護人為法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監護人在行使財產管理權時,得為被監護人的利益而使用或處分,但對不動產的處分,在許多國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嚴加限制的。為了防止監護人利用監護關係侵害被監護人的權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監護人不得接受被監護人的財產。有的國家在法律上還特設監護監督人,以保證監護人依法履行其職責,在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利害有衝突時保護後者的權益,並設有監護法院等專門機構。

監護人安全責任承諾書中主要寫明瞭監護人應當盡到的義務、承擔的責任,監護人的職責由兩部分組成,分別是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對於未成年人來說,人身監護主要是以教養,保護,促進其健康成長為目的。而財產監護是指監護人依法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行使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