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物品扣押超過期限

商標侵權物品扣押超過期限

商標就是公司或企業的重要財產,是區別與其他商品的重要標誌,也是使用者辨認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標的取得必須經過規定程式才能取得,這樣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該公司已登記的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在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註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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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扣押期限終止時間是多久

根據法律規定,商標侵權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30日,對於情況複雜的,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最多再延長30日。

《行政強制法》第二十五條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情況複雜的,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延長查封、扣押的決定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對物品需要進行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鑑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間不包括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鑑定的期間。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鑑定的期間應當明確,並書面告知當事人。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鑑定的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