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輕傷營養費是如何賠償的

賠償標準是:
在醫院的出院診斷證明書上有出院後需加強營養的說明的前提下,營養費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計算,也可以按照不超過醫療費的百分之二十計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車禍輕傷營養費是如何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