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被起訴還錢怎麼處理?

一、欠債被起訴還錢怎麼處理

欠債被起訴還錢怎麼處理?

欠債被起訴,應當及時歸還所欠的債務,因為欠債屬於民事糾紛,法院審理查明後會依法做出判決,債務人應當依照判決履行還款義務。債務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發生欠債糾紛的處理方法是:

1、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

2、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

3、下列兩種情況允許債權人扣押財產:

(1)、按合同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

(2)、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物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便可扣押抵押物,並可以抵押物的價值優先實現自己的債權。

二、欠債的起送流程

(一)、立案

立案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1)、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

(4)、其他證據。

(二)、訴訟費的繳納

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後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三)、庭審

1、庭審時間

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麼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

2、庭審應儘可能提供的材料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四)、判決

法院根據事實依據作出判決。

(五)、執行

果判決下來了,那麼應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民事借貸屬於民間債務起訴的範圍,當欠債被起訴時,應當及時歸還所欠的債務,如果不能立刻全部歸還,可與債券人進行庭前協商解決,擬定在規定日期內分期歸還,如果無法歸還,債權人有權起訴,並且在法院判決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