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後還不還錢如何辦

強制執行後還不還錢如何辦
律師解析:在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被申請人若還不還錢,申請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申請人的財產線索,讓法院強制執行其財產,來償還債務。
如果債務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法院可出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如果上述措施都執行完畢,財產仍無法執行,法院只能中止執行,待被申請人有財產可執行,可隨時恢復執行。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1年的財產情況。
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