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標的要件包括哪些?

一、民事訴訟標的要件包括哪些?

民事訴訟標的要件包括哪些?

民事訴訟標的要件包括原告、被告依舊糾紛的事由、希望獲得的經濟。訴訟標的是訴的客體,是法院裁判的物件。當事人是因民事權利義務發生爭議才到法院進行訴訟的,所以,當事人爭執的特定的民事權利義務便成為法院裁判的物件。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民事訴訟的程式有哪些環節?

1、起訴

起訴方式,應當以書面起訴為原則,口頭起訴為例外。在工程實踐中,基本都是採用書面起訴方式。《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2、受理

《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收到起訴狀,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3、開庭審理

法庭調查,是在法庭上出示與案件有關的全部證據,對案件事實進行全面調查並有當事人進行質證的程式。

4、宣判

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不成的,如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法院一律公開宣告判決,同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以及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判決、裁定。

綜上所述,當事人因為民事糾紛準備起訴之前,要弄清訴訟標的,如果這個不明確就不符合起訴條件。訴訟標的構成有一定要件,必須有明確的訴訟物件,也就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如果訴訟物件模糊,則無法確定標的,這樣法院也不會受理原告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