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是不是自動解除?

合同違約是不是自動解除?

不能自動解除,當事人是可以主張合同違約的情形是當事人不按合同的要求履行,所以合同不解除並不是主張違約的情形,是否解除完全看當事人的意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在簽署合同的時候,在違約條款這裡一定要看清楚,一旦對方發生了違約的情形,是可以要求對方進行賠償違約金的。但是在違約金賠付這裡也有規定的,不宜過高。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所以,合同解除後的法律後果也不表現為違約責任,而是一種民事責任,主要包括不當得利返還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

其實在民事合同的履行中,合同違約並不必然導致合同的解除,合同違約之後,違約方承擔的違約責任形式是多種多樣的,比如說違約金、繼續履行或者是採取補救措施等,合同解除是最嚴重的責任形式,一般只能由未違約方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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