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院怎麼認定協議有效

一般法院怎麼認定協議有效

一、一般法院怎麼認定協議有效?

協議同事滿足以下條件就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民事協議存在哪些情形是無效的?

1、協議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協議內容違背了公序良俗;

3、意思表示虛假,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4、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三、向法院主張協議無效需要準備哪些訴訟材料?

1、起訴書;

2、證據材料;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影印件。

四、主張協議無效的證據型別有哪些?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五、簽訂民事協議需要遵守哪些基本原則?

1、平等原則。

協議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2、自願原則。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協議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3、公平原則。

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4、誠實信用原則。

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5、權利濫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則。

當事人訂立、履行協議,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相關書面協議的法律效力不需要專門經過法院的認定,不過,如果當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對協議書的法律效力產生爭議,可以請求仲裁機構或者法院予以認定,如果主張協議無效,要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據,沒有證據證明協議無效的,必須執行協議書中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