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中虛擬財產是怎麼規定的?

隨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佈,《民法總則》將廢止。

民法總則中虛擬財產是怎麼規定的?

《民法典》中虛擬財產是怎麼規定的?

《民法典》中第127條對虛擬財產的規定:法律對資料、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雖是簡單的一句話,卻意義重大,因為這彌補了我國法律在虛擬財產保護問題上的空白,明確了資料、網路虛擬財產的財產屬性,這是對虛擬財產進行保護的第一步。

在資訊化時代,隨著網路產業的迅速發展,網際網路和大資料時代面臨的新型法律問題也是層出不窮,網路虛擬財產糾紛就是其一。虛擬財產21世紀是一種數字化、非物化的財產形式,例如網路遊戲空間存在的財物,包括遊戲賬號的等級、遊戲貨幣如Q幣、遊戲人物擁有的各種裝備等等,這些虛擬財產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換成現實中的財產。在《民法典》通過之前,我國與網路虛擬財產直接相關的法律規範性檔案並不存在,因此早些時候,網路遊戲玩家的遊戲裝置、賬號等丟失後報案,公安機關在並不明確其具有財產屬性的情況,往往不予立案。但隨著該類糾紛越來越多,人們的觀念隨之變化,我們認識到網路虛擬財產也具有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也是財產,應當受到法律保護。這裡我們還要提示的是,目前這一規定屬於概括式、宣示性的立法模式,在解決具體爭議時,還不能夠將這一規定作為直接依據。對虛擬財產如何應當如何認定、又如何進行法律保護,所需要的具體法律依據還要留待民法分則或單行法解決。

現在好多人都玩遊戲,花費了很多時間也投入了很多的金錢進行裝備升級。有些賬號本身或是裝備就可以線下通過現金交易買賣,而且有些賬號上面還有金幣等遊戲裡可以通用的貨幣。之前一旦發生盜號的事情,雖然看似是一個遊戲賬號,不過對於遊戲玩家來說,損失的就是真金白銀。有了法律上的規定,這些虛擬的貨幣也收到了保護,可謂是虛擬貨幣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