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是書面還是口頭申請?

在生活中發生糾紛後,越來越多的人法律意識增強,選擇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解決問題。在生活中大家大都遇到的都是一些民事案件。那麼在民事訴訟的過程中起訴的的話是書面還是口頭申請,一些不認識字的該如何辦?民事訴訟是書面還是口頭申請?下面本站的小編就這個問題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民事訴訟是書面還是口頭申請?

一、民事訴訟是書面還是口頭申請?

民事訴訟是書面一般是書面申請的。對簡單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頭起訴。當事人雙方可以同時到基層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請求解決糾紛。基層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當即審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審理。

二、進行民事訴訟步驟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在訴訟狀中寫明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名稱、住處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訴訟請示及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被告應在收到起訴書副本後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辯狀。答辯期間可以依法提出管轄異議。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5、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不服的,在不停止執行的情況下,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6、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決, 當事人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民事訴訟法收費標準

將財產案件收費比例的起點由現行的4%下調為2.5%;取消其他訴訟費和執行實際支出費用,實行先執行、後收費;將離婚案件涉及財產分割不另行收費的最高限額由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調整為不超過20萬元;不論是否涉及財產一律按件收取案件受理費;當事人申請撤訴、調解結案或者適用簡易程式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一審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辦法還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財產案件按比例分段累計交納標準:

不超過1萬元的 每件交納50元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 按照2.5%交納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 按照2%交納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 按照1.5%交納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 按照1%交納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9%交納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8%交納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7%交納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6%交納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5%交納

離婚案件受理費確定為每件50元至300元 勞動爭議案件每件10元

在上文中為大家解決了民事訴訟是書面還是口頭申請的問題,民事訴訟是書面是書面申請,對簡單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頭起訴。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了民事訴訟起訴書要簡單明瞭、條理清晰,大家提交民事訴訟起訴書需提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有的法院是無權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