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中斷後的起算點是怎麼規定的

一、訴訟時效中斷後的起算點是怎麼規定的?

訴訟時效中斷後的起算點是怎麼規定的

訴訟時效中斷後,已經過的時效期間歸於無效,訴訟時效是從中斷的事由結束後重新開始計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一般民事訴訟時效期為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1年訴訟時效。身體收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毀損的。(民法通則136條)

3年訴訟時效。因環境汙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環境保護法42條)

4年訴訟時效。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提出訴訟或仲裁的。(合同法129條)

最長訴訟時效。從權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民法通則137條)

三、民事訴訟的流程

1、遞交訴訟狀

2、法院經審查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因為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其實是非常靈活的,從當事人採取了合法有效的維權措施以後訴訟時效就會中斷。不過,雖然訴訟時效中斷是為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但是,之前的這些維權措施沒起到什麼作用的話,還是要儘早起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