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去法院起訴流程如下:一、當事人寫好起訴狀;二、向法院提交材料: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四、立案;五、交費;六、開庭。《民法典》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