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沒有簽訂購銷合同卻發生購銷行為的,也要繳納購銷的印花稅。
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
合同一經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就發生了權利、義務關係;
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
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擔違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