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公民買房必須網籤嗎?

法律規定公民買房必須網籤嗎?

一、法律規定公民買房必須網籤嗎?

1、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購房者必須要網籤,網籤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賣",籤合同後可以撤銷。一般的"網籤"程式是:交易雙方當事人根據網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協議或買賣合同文字協商擬定相關條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網上籤約系統,列印經雙方確認的協議或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在電子樓盤表上註明該商品房已被預訂或簽約。

2、網籤合同時,需要意以下事項:

第一,網籤時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第二,網籤時一定要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字,並按照文字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

第三,網籤時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

第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

第五,網籤時一定要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註明竣工日期,而不註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後、質量驗收合格後、小區配套完成後”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什麼是網籤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二、籤商品房買賣合同應該遵守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條款】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第五百九十七條 【無權處分效力】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第五百九十八條 【出賣人基本義務】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並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第五百九十九條 【出賣人交付有關單證和資料義務】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

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備案的前提是開發商是五證齊全的,若購買五證不齊全的期房,對買家來講法律風險太大,合法權益很難得到保障,所以,公民在買房之前一定要注意審查開發商的相關證件,特別是房屋預售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