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網路經濟犯罪

計算機網路經濟犯罪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型別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型別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計算機網路犯罪的形式

1、網路入侵,散佈破壞性病毒、邏輯炸彈或者放置後門程式犯罪

這種計算機網路犯罪行為以造成最大的破壞性為目的,入侵的後果往往非常嚴重,輕則造成系統區域性功能失靈,重則導致計算機系統全部癱瘓,經濟損失大。

2、網路入侵,偷窺、複製、更改或者刪除計算機資訊犯罪

網路的發展使得使用者的資訊庫實際上如同向外界敞開了一扇大門,入侵者可以在受害人毫無察覺的情況下侵入資訊系統,進行偷窺、複製、更改或者刪除計算機資訊,從而損害正常使用者的利益。

3、網路 詐騙、教唆犯罪

由於網路傳播快、散佈廣、匿名性的特點,而有關在因特網上傳播資訊的法規遠不如傳統媒體監管那麼嚴格與健全,這為虛假資訊與誤導廣告的傳播開了方便之門,也為利用網路傳授犯罪手法,散發犯罪資料,鼓動犯罪開了方便之門。

4、網路侮辱、誹謗與恐嚇犯罪

出於各種目的,向各電子信箱、公告板傳送貼上大量有人身攻擊性的文章或散佈各種謠言,更有惡劣者,利用各種圖象處理軟體進行人像合成,將攻擊目標的頭像與某些黃色圖片拼合形成所謂的寫真照加以散發。由於網路具有開放性的特點,傳送成千上萬封電子郵件是輕而易舉的事情,其影響和後果絕非傳統手段所能比擬。

5、網路色情傳播犯罪

由於因特網支援圖片的傳輸,於是大量色情資料就橫行其中,隨著網路速度的提高和多媒體技術的發展及數字壓縮技術的完善,色情資料就越來越多地以聲音和影片等多媒體方式出現在因特網上。

利用計算機網路從事犯罪活動已經成為目前普遍的犯罪形式,與傳統的犯罪行為相比,利用計算機進行網路犯罪的犯罪事實難以認定,對犯罪特徵的判罰也還有不確定或者不完善的情況,需要國家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規定,和出臺相關法律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