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鑑定資質如何取得

海南省司法鑑定資質如何取得

司法鑑定作為我國重要的司法制度,在訴訟案件中有著功不可沒的作用,常常是證據的直接指證,合法的司法鑑定機構才能進行司法鑑定,有需要從事司法鑑定的人,也需要經過司法部門的審查批准才可以進行司法鑑定的工作,海南省司法鑑定資質如何取得?

一、司法鑑定機構資質如何取得

依據《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從事司法鑑定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

(二)有不少於二十萬至一百萬元人民幣的資金;

(三)有明確的司法鑑定業務範圍;

(四)有在業務範圍內進行司法鑑定必需的儀器、裝置;

(五)有在業務範圍內進行司法鑑定必需的依法通過計量認證或者實驗室認可的檢測實驗室;

(六)每項司法鑑定業務有三名以上司法鑑定人。

第十五條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從事司法鑑定業務,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申請表;

(二)證明申請者身份的相關檔案;

(三)住所證明和資金證明;

(四)相關的行業資格、資質證明;

(五)儀器、裝置說明及所有權憑證;

(六)檢測實驗室相關資料;

(七)司法鑑定人申請執業的相關材料;

(八)相關的內部管理制度材料;

(九)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負責。

第十六條 申請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司法鑑定機構,除應當提交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申請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司法鑑定機構章程,按照司法鑑定機構名稱管理的有關規定向司法行政機關報核其機構名稱。

二、如何取得司法鑑定人資格

個人申請從事司法鑑定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品行良好。

(二)專業技術資格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相關的高階專業技術職稱;

2、具有相關的行業執業資格;

3、高等院校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五年以上;

4、申請從事經驗鑑定型或者技能鑑定型司法鑑定業務的,應當具備相關專業工作十年以上經歷和較強的專業技能(只適用於沒有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的類別)。

(三)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行業有特殊規定的,應當符合行業規定。

(四)擬執業的機構已經取得或者正在申請《司法鑑定許可證》。

(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司法鑑定工作需要。

申請執業的個人應當符合專業技術職稱相關專業要求、學歷相關專業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司法鑑定執業許可登記:

(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受過開除公職處分的;

(三)被司法行政機關撤銷司法鑑定人登記的;

(四)所在的司法鑑定機構受到停業處罰,處罰期未滿的;

(五)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

(六)在職公務員;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司法鑑定機構的主管單位

司法鑑定機構的屬性不好準確確定,它既不是國家機關,也不是事業單位,雖然屬於企業化管理但還是是真正的企業;雖然多為司法機關或司法行政機關設立或接受某一司法機關的管理,但它還不是司法機關或隸屬管理的機關。

《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

第九條 司法部負責全國司法鑑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全國司法鑑定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

(二)指導和監督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對司法鑑定機構的稽核登記、名冊編制和名冊公告工作;

(三)制定全國統一的司法鑑定機構資質管理評估制度和司法鑑定質量管理評估制度並指導實施;

(四)組織制定全國統一的司法鑑定實施程式、技術標準和技術操作規範等司法鑑定技術管理制度並指導實施;

(五)指導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引進與推廣,組織司法鑑定業務的中外交流與合作;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海南省司法鑑定資質的取得方式在上文已經有了明確的介紹,只有有了從事司法鑑定工作的資質之後才可以正常進行司法鑑定的相關工作,有關司法部門也需要得到上級機關的批准之後才可以正常運轉,我們要注意申請司法鑑定是需要繳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