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判多久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將本單位的盈利業務交由自己的親友進行經營的;
2、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商品或者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銷售商品的;
3、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不合格商品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條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將本單位的盈利業務交由自己的親友進行經營的;
(二)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商品或者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銷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不合格商品的。
二、為親友非法牟利案立案標準
最高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十三條 【為親友非法牟利案】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使其親友非法獲利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有關單位破產,停業、停產六個月以上,或者被吊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解散的;
(四)其他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在犯罪後果上要求是“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最高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中的規定,這個國家損失數額是10萬元,如果沒有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應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