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檢察院已經批捕了怎麼辦?

詐騙罪檢察院已經批捕了怎麼辦?

一、詐騙罪檢察院已經批捕了怎麼辦?

詐騙罪已經被檢察院批捕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就只能抓緊時間委託律師替自己辯護了。司法機關當然不會輕而易舉的作出批捕的這種決定,既然已經被批捕,對犯罪嫌疑人而言就只能等待刑事法庭的審判了,與此同時,為了爭取到有利於自己的判決結果,聘請律師是很有必要的。

犯罪嫌疑人有委託辯護人的權利,所以被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可以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進行辯護。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二、詐騙罪數額標準怎麼確定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的詐騙數額分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三個標準。按照《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中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一)數額較大標準: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000元-10000元的,屬於“數額較大”。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數額巨大標準: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0000元-100000元的,屬於“數額巨大”。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數額特別巨大標準: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500000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總之,在已經批捕的情況下卻又不判刑的可能性非常小,不管犯罪嫌疑人實際上有沒有參與詐騙活動,犯罪嫌疑人在這種情況下,除了聘請律師之外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因為消極對抗司法機關的偵查工作的話,對自己更加不利,批捕到執行逮捕的時間也很迅速,犯罪嫌疑人基本沒有逃跑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