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幫詐騙團伙洗錢怎麼判
1、自然人犯洗錢罪的,沒收實施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上以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 為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提供資金帳戶的;
(二)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三)通過轉帳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的;
(四)跨境轉移資產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洗錢罪上游犯罪包括有哪些
洗錢罪的上游犯罪包括以下7種罪:
(1)毒品犯罪;
(2)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
(3)恐怖活動犯罪;
(4)走私犯罪;
(5)貪汙賄賂犯罪;
(6)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7)金融詐騙犯罪。
幫詐騙團伙洗錢的行為是違反了我國對金融秩序管理的規定,只要明知是屬於犯罪所得到的利益還為其提供資金賬戶或轉換為現金的,那麼是可以認定犯罪,此罪是屬於數額犯,一般洗錢的金額越多所存在的刑期就會越重,其目的就是為了讓違法者承擔該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