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鑑定委託手續材料需要哪些
司法鑑定委託手續需要的資料有:
1.申請表;
2.身份證、專業技術職稱、行業執業資格、學歷、符合特殊行業要求的相關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專業技術水平評價及業務成果等證明材料;
3.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法院司法鑑定的程式是怎樣的
1、當事人申請鑑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
2、申請鑑定時,要預交鑑定費用,並提供相關材料。
3、當事人申請鑑定經法院同意後,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鑑定資格的鑑定機構、鑑定人員,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指定。
4、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1)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2)鑑定程式嚴重違法的。
(3)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4)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5、對有缺陷的鑑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鑑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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