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損壞軍事設施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過失損壞軍事設施罪的最新量刑標準是什麼?

過失損壞軍事設施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1、過失損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訊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戰時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過失損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訊罪,是指過失損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訊的行為。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訊的行為,原則上就構成本罪,應當立案追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防建設秩序。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訊裝置和器材是重要的國防資產,是部隊戰鬥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防建設的重要內容。本罪的犯罪物件,包括三種:一是武器裝備,它是武裝部隊直接用於實施和保障作戰行動的武器、武器系統和軍事技術器材的統稱。

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造成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或軍事通訊的嚴重後果,但由於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這種嚴重後果,以致造成武器裝備、軍事設施或軍事通訊被破壞並導致產生嚴重後果。

二、破壞軍事通訊罪的處罰規定是什麼?

1、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破壞重要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訊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過失損壞軍事設施罪,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10年有期徒刑,而破壞軍事通訊罪,可以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3~10年有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這項罪名侵犯的客體是國防建設中的國防利益,犯罪的物件是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犯罪的主體屬於一般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