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登出後刑事責任如何追究的?

一、企業登出後刑事責任如何追究的?

企業登出後刑事責任如何追究的?

按照相應的罪名追究刑事責任就可以,公司被登出後,不再追究單位的責任,但是單位的主管人員依舊面臨刑事處罰,一般是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是判處刑罰。單位犯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危害社會的行為。雙罰制,又稱為兩罰制,指在單位犯罪中,既處罰單位又處罰單位中的個人。在兩罰制中,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是判處刑罰,這裡的刑罰包括自由刑與罰金,主要是自由刑。

單位做出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但是,單位被登出後,沒有可以判處刑罰的單位物件,因此不再對單位處以刑罰。但是,單位的主管人員仍舊在,依舊應當追究單位主管人員的刑事責任。

二、公司登出後債務如何承擔?

1、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逃避債務,應承擔連帶責任。股東為了逃避債務,常常惡意登出公司,或者轉移財產後對公司登出等,此時,債權人可以依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追索相關股東,以實現債權。

2、清算人員具有違法行為應當承擔責任。依據《公司法》的具體規定,清算組及清算人員在清算過程中具有違法行為,將被處以罰款等處罰;同時沒收違法所得。

3、根據合夥企業法、破產法的具體規定清算。合夥企業清算中,清算人有違法行為,對債務承擔償還和賠償責任;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後,原投資人對企業債務承擔償還責任;在企業破產時,行為人具有破產法規定的行為時,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登出之後,不需要追究公司的責任,但要追究公司負責人的刑事責任,公司的股東濫用股權,逃避公司債務的,應該承擔連帶責任。在公司進行破產清算時,清算人員具有違法行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個人獨資企業登出之後,原始投資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