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猥褻判刑多久

一、強制猥褻判刑多久

強制猥褻判刑多久

最短判五年以下拘役或者有期徒刑。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刑法規定:

1、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強制猥褻罪的特徵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婦女的人格尊嚴;

(二)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的表現是:

1、行為人具有采用了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猥褻婦女的行為;

2、行為人具有采用了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侮辱婦女人格的行為;

3、行為人具有實施摸、舔、吸吮、親吻、摟抱、撕扯、扒光衣褲、用刀割、剪婦女頭髮、衣褲、身體等猥褻、侮辱婦女行為的後果。

(三)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年滿十六週歲以上、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婦女也能構成本罪的主體;

(四)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的表現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並具有尋求性刺激或者挑逗他人產生性慾的目的。

三、什麼是猥褻罪

猥褻罪是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擬修改的一個罪名,通過後,猥褻罪的物件將不再有性別限制。過去我國刑法中對於猥褻罪的犯罪物件僅限於婦女和不滿14歲的兒童。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第237條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罪的條款,將猥褻婦女改為猥褻他人,“他人”當然既包括婦女,也包括男性。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後,性騷擾男性情節嚴重的,也可能構成犯罪。本詞條按照修改後的罪名介紹。所謂猥褻,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實施的淫穢行為。猥褻罪只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違背男性女性或者兒童的意志,強制猥褻或侮辱男性 女性或者兒童,並且情節嚴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