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犯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網路犯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網路犯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網路犯罪的構成亦分主觀要件與客觀要件,概括來說網路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犯罪客體是複雜客體,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或者過失,在客觀方面其實行的行為具有特殊性。

1、網路犯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犯罪主體指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依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自然人和單位。

2、網路犯罪的客體是為刑法所保護的而為網路犯罪所侵犯的一切社會關係。網路犯罪所侵犯的同類客體正是資訊交流於共享得以正常進行的公共秩序。網路犯罪的直接客體是多種多樣的,有的行為侵害計算機系統的管理秩序,有的危害計算機系統安全保護制度,有的則危害國家和公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人身安全。所以網路犯罪侵犯的是複雜客體。

3、網路犯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或過失。傳統觀點認為犯罪行為人具有明顯的犯罪故意,而且這種故意常常是直接的。即使是為了顯示自己能力的侵入系統的犯罪,行為人也具備明顯的“非要侵入不可”等等的念頭,顯示了極強的主觀故意。

4、網路犯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有關計算機網路管理法律、法規,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系統,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破壞計算機系統軟體、硬體裝置等侵害計算機系統安全的行為,以及利用計算機實施偷窺、複製、更改或者刪除計算機資訊,詐騙、教唆犯罪,網路色情傳播,以及犯罪網路侮辱、誹謗與恐嚇等犯罪。

二、網路犯罪的危害有哪些?

1、對自然人的威脅。計算機網路犯罪對個人的威脅是形形色色的,突出表現在:對智慧財產權的威脅,侵犯個人自由,侵犯醫療資料等個人資訊,侵犯、破壞個人計算機系統中的資訊,通過網際網路對財產權進行侵犯,對e-mail系統進行破壞等等,影響人們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

2、對企業的威脅。計算機網路犯罪對企業的威脅,主要針對企業受保護的財產、專有技術。對於金融界來講,由於對伴隨金融電子化發展而出現的計算機犯罪問題缺乏足夠的重視,相當一部分銀行、證券等單位沒有從管理制度、人員和技術上建立起相應的業務安全防範機制和措施,致使犯罪分子有機可乘。

綜上所述,如今是網際網路時代,人們的生活工作已經離不開網路,而伴隨而來的網路犯罪案件也頻頻發生。網路犯罪和普通刑事犯罪一樣,同樣有構成要件,判定犯罪型別也主要從要件入手。網路犯罪侵犯的客體比較複雜,主體是一般主體。目前,主要涉及網路詐騙、網路傳銷等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