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罰吸食麻古等毒品的違法者?

如何處罰吸食麻古等毒品的違法者?

一、如何處罰吸食麻古等毒品的違法者?

吸食麻古等毒品的違法者可能會被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具體的處罰情況如下: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二、吸毒者三年內不得駕車

1、為加強對吸毒人員申請駕駛證及駕駛機動車的管理,預防和減少吸毒駕駛機動車發生的交通事故,根據《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等法律、規章規定,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不得駕駛機動車;對發現屬於3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的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3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公安機關不予受理駕駛證申請;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群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和社群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人員,除依法予以處罰、採取戒毒措施外,登出其駕駛證。

2、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毒駕”並未納入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如果吸毒者駕車造成他人死亡或者重傷,存在放任或過失的意志因素,可能會構成刑事犯罪,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對於單純的吸毒行為並不會構成犯罪,但是需要戒毒,若是拒不戒毒,則可能會被關進強制戒毒所。此外,若公民是駕駛員,那麼從被檢測發現吸毒時起後的三年內,是不能駕駛機動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