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遺棄罪的證據有什麼?

自訴遺棄罪的證據有什麼?

當今社會,人們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還是有各種各樣的遺棄發生,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遺棄構成遺棄罪的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我國遺棄罪屬於自訴案件,而且遺棄罪是否可以立案,和自訴遺棄罪的證據有很大的關係,因此自訴遺棄罪的證據收集以及收集哪些證據是最重要的。

一、遺棄罪

【遺棄罪】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遺棄罪立案標準

1、行為人必須負有扶養義務。這是構成本罪的前提條件。公民對哪些家庭成員負有扶養義務,是由我國法律的明確規定了的。扶養義務是基於撫養與被撫養、扶養與被扶養以及贍養與被贍養這三種家庭成員之間不同的權利義務關係而產生的。

2、行為人能夠負擔卻拒絕扶養,能夠負擔,是指有獨立的經濟能力,並有能夠滿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標準(當時、當地的標準)外有多餘的情況。行為人是否有能力負擔,這就需要司法機關結合其收入、開支情況具體加以認定,這裡所謂扶養,如前所述,應從廣義上理解,包括長輩對晚輩的撫養,晚輩對長輩的贍養,以及夫妻之間的扶養。

3、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也就是說,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罪的一個重要界限。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等等。

三、需要蒐集的證據

1、遺棄者有義務、能力對被遺棄者進行撫養;

2、遺棄者在多長的時間內沒有盡任何的撫養義務;

3、造成的後果

收集自訴遺棄罪的證據的方向主要就是遺棄者有義務且有能力撫養,但是卻沒有撫養,要注意表明未盡撫養的時間,同時說明因為沒有盡到撫養義務造成的後果等等,小編在此說一句,血溶於水,無論是從情感還是從法律方面來講,遺棄罪都不應該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