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露內幕資訊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洩露內幕資訊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洩露內幕資訊罪的立案標準:
1、證券、期貨交易內幕資訊的知情人員、單位,因洩露內幕資訊達成證券交易成交累計50萬元以上的;
2、達成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累計20萬元以上的;
3、獲利或避免損失累計15萬元以上的;
4、存在多次洩露內幕資訊等情節嚴重情形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三十五條
證券、期貨交易內幕資訊的知情人員、單位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資訊的人員、單位,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資訊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資訊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洩露該資訊,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證券交易成交額累計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累計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三)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累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四)多次進行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