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羈押的人如何申請律師?

被羈押的人如何申請律師?
律師解析: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從被司法機關進行訊問時,就可以開始委託律師進行辯護,而委託律師是需要支付服務費用的,如果沒有錢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當事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