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戰時拒絕服役罪的構成要件

戰時拒絕服役罪的構成要件:
1、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兵役管理活動;
2、表現為在戰時拒絕、逃避服兵役,情節嚴重的行為;
3、主體為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其目的一般是為了逃避服役。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條
預備役人員戰時拒絕、逃避徵召或者軍事訓練,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民戰時拒絕、逃避服役,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國法律戰時拒絕服役罪的構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