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兒童罪能緩刑嗎

猥褻兒童罪能緩刑嗎
律師解析:不可以,強制猥褻罪最高可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一般情況下,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的,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褻罪的認定如下:
1、本法只懲罰以強制方法猥褻、侮辱婦女的行為,對於非強制性的猥褻、侮辱婦女行為不能視作犯罪;
2、“無法抗拒”的狀態定性強制猥褻婦女一般都是利用暴力手段使婦女不能抗拒,或者對婦女採取脅迫,即精神上的強制,使婦女不敢抗拒的手段來實施的;
3、職權、教養、從屬關係犯罪正確認定利用職權、教養關係、從屬關係實施的強制猥褻婦女罪,關鍵是查明行為人是否利用了特定的關係對婦女進行脅迫;
4、與侮辱罪的界限以婦女為侮辱物件的行為與侮辱婦女罪很相似,兩者都可以採取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區別在於:
(1)物件情況不同。侮辱婦女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婦女為物件;而侮辱罪中侮辱婦女的行為,是針對特定的物件實施的;
(2)目的動機不同,侮辱婦女罪對婦女進行的侮辱行為,一般是出於鬧事取樂,尋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中對婦女進行的侮辱,一般是出於個人恩怨、嫉妒或報復,目的是貶損特定婦女的人格和名譽。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四)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