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被強姦 立案需要什麼基本證據

半年前被強姦 立案需要什麼基本證據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型別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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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強姦需要什麼證據

  第236條【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