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違法造成駕駛證吊銷可以獲得行政賠償嗎?

交警違法造成駕駛證吊銷可以獲得行政賠償嗎?
律師解析:交警違法造成駕駛證吊銷可以獲得行政賠償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1.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2.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3.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
4.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法律依據:國家賠償法》第四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國家賠償法》第五條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己的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
(三)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