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訴訟書要如何寫
行政訴訟起訴狀應當填寫以下內容:原告和被告基本資訊;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
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行政訴訟費用要如何承擔
行政訴訟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具體辦法:
(1)當事人一方敗訴的,由敗訴方承擔;
(2)當事人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由當事人雙方依責任大小共同負擔;
(3)共同訴訟的當事人敗訴時,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訴訟費用的承擔;
(4)原告撤訴的,由原告承擔;
(5)由於當事人不正當的訴訟行為而支出的訴訟費用,由該當事人承擔;
(6)當事人申請獲得訴訟資料副本的製作費以及當事人應支付的實際費用,按實際支出收取,由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承辦人隨時通知申請人預交。
《行政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應當收取訴訟費用。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收取訴訟費用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三、行政訴訟程式有什麼
1、起訴階段。在該階段,原告要寫起訴狀,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
2、受理階段。在該階段,法院要對起訴進行審查,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案件決定受理,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3、審理前的準備階段。
在該階段,主要是各種訴訟文書的提交和傳送,有以下幾個環節:
(1)法院要組成合議庭,要向被告發送起訴狀副本;
(2)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辯狀和有關材料,法院再向原告發送答辯狀副本;
(3)法院為訴訟進行其他準備工作。
4、開庭審理階段。在這個階段,重點是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法庭的審理形式有開庭審理和書面審理(不需要當事人到場)。
5、判決階段。經過審理,法庭查明瞭事實,依法作出判決。
6、執行階段。判決後,當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內不上訴的,判決生效,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行政訴訟法》第五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註明日期的書面憑證,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通過上述文章中的內容,詳細大家已經對行政訴訟書要如何寫問題有了一定的瞭解,建議大家可以多多瞭解一些這方面相關的法律知識,才可以在遇到法律問題的時候可以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針對上述文章中的問題,如果您還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和律師進行線上溝通。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