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多長時間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一、行政處罰多長時間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處罰多長時間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處罰多長時間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律中沒有作出規定。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行政處罰需要多長時間沒有規定,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行政處罰的,人民法院應當地六個月個執結。

《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二、哪些法律文書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人民法院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應當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具有給付內容的下列文書: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決、裁定書,民事調解書,行政賠償判決、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

2、依法應由人民法院執行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理決定;

3、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和調解書;

4、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關於追償債款、物品的債權文書;

5、經人民法院裁定承認其效力的外國法院以及臺灣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

6、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關於行政方面的一些事項也是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比如說如果長期的沒有履行行政處罰的決定書,那麼就可以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對強制執行的。所以聽你的話注意一定要慎重的對照行政處罰的決定,需要嚴格按照行政處罰決定書規定的內容來履行義務。